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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8年07月04日 00:00 来源:   关注:

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项目选题范围

参照《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2018-2020年)》(附件1)。

三、申报项目要求

1.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

3.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四、项目负责人与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请重点项目,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个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项目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承担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题。

五、项目过程管理

1.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项目所在部门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3.项目按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由项目组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同时提供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结题验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项目经费管理

1.学校对立项的教改项目进行专项经费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印刷费、会议费和咨询费等,其中,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

3.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

2.申请书填报内容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3.获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将作为推荐参与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候选项目。

八、申报材料及具体时间要求

1.申请人应填写《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

2.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汇总并填写《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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